第一章 总 论
内容框架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原则
考情分析
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出题形式以客观题为主,难度不大,所占分值不多。考点主要集中在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确认、会计计量属性等内容的理解和具体应用上,属于考试的“送分”章节。学习本章时,应紧扣教材,注重细节,侧重应用。
第一节 财务报告目标
◇知识点:财务报告目标
◇知识点: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 | 空间范围设定 |
持续经营 | 经营状态设定 |
会计分期 | 时间范围设定 |
货币计量 | 计量单位设定 |
项目 | 特征 |
权责发生制 |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记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收付实现制 | 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
第二章 存货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提示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存货。
【提示2】下列项目属于企业存货:
①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视同”企业的产成品,即企业为加工或修理产品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作为企业存货核算);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企业的存货;③已经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④已经发货但存货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购买方的发出商品;⑤委托加工物资;⑥委托代销商品。